因死脫罪
“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,使罪身滅絕……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。”(羅6:6,7)
律法是叫人知罪,可以證明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(羅3:20,23),只有被定罪,沉淪滅亡。但神愛世人,差他的獨生子降世,為要拯救罪人(約3:16;提前1:15),藉着基督耶穌的寶血,使人得蒙赦罪,稱義(羅3:24;弗1:7),神的目的更是叫人脫離罪惡,從罪惡里出來與罪完全隔絕,這怎麼辦呢?那只有一個辦法,就是藉着死才能脫離罪,我們的舊人肉體有罪性就是要犯罪的,沒有法子改好,只有死才行,這就是主釘十架的目的。他代替我們被釘死,也是將我們肉體和他一同釘死了,受洗歸主就是表明歸入他的死和他一同埋葬。見證舊人已經和主同釘死,罪身滅絕了,不再是犯罪的工具了。
這樣,每一個信徒都當向罪看自己是死的,不再作罪的奴僕,不欠罪的債,罪就不能對自己再有什麼權柄和要求了。因為我們這個人已經死了,正如不能叫一個已死在墳墓里的人,起來重新犯任何的罪,作任何壞事一樣。世界不能再吸引他,情慾不能再抓住他,他因着死已經脫離了那一切。照樣,我們就得天天向罪看自己是死的,宣告已經與主同釘死了,今天活着只能向神活着是主救贖的生命,是屬神的,不屬罪了,不屬自己了,不是舊人了。什麼時候,信徒一站在與主同死的地位上就脫離了罪,一離開這個死的地位,就要被罪抓住,仍去犯罪,只有死才能脫離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