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4 罪是什麼?
答:凡不遵守或違背神的律法的,就是罪。

1: 人怎樣背道離開神?
答:向神犯罪,哀5:16(冠冕從我們的頭上落下。我們犯罪了,我們有禍了。)

2: 如何看出世界上有罪這種事情?
答:真理的神宣告,世人都犯了罪,羅3:23(因為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);被違背的律法呼喊要懲罰犯罪的人,因着律法人知道何為罪,加3:10(凡以行律法為本的,都是被咒詛的。因為經上記着,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,就被咒詛),羅3:20(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,因行律法,能在神面前稱義。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);良心,作為在每個人心裏的神的代表,告訴人他是有罪的,耶14:7(耶和華啊,我們的罪孽雖然作見證告我們,還求你為你名的緣故行事。我們本是多次背道,得罪了你);死亡的統治,和我們周圍受造之物的嘆息,羅8:22(我們知道一切受造之物,一同嘆息勞苦,直到如今),這一切都見證在世界上有罪這種事情。

3: 沒有律法的地方能有罪嗎?
答:不。“哪裡沒有律法,哪裡就沒有過犯,” 羅4:15(因為律法是惹動忿怒的。(或作叫人受刑的)哪裡沒有律法,哪裡就沒有過犯。)

4: 罪是違背誰的律法?
答:神的律法。

5: 如何理解神的律法?
答:神所賜給人作為他順服的準則的一切律例,或誡命。

6: 在哪裡可以找到神的律法?
答:人沒有犯罪的時候,在他心裏寫着一卷神的律法的明顯和美好的抄本,但這在很大程度上因着墮落而失去了,神在真理的聖經中,再次把他偉大的律法寫給我們,詩147:19-20(他將他的道指示雅各,將他的律例典章指示以色列。別國他都沒有這樣待過。至於他的典章,他們向來沒有知道。你們要讚美耶和華。)

7: 聖經里提到的所有的神的律法,現在在新約下依然有約束力嗎?
答:不。禮儀性的律法,是那要來的美事的影兒,自從基督在肉身降臨之後,現在已經被廢止了;許多司法性的律法,因着和猶太國家有獨特的關係,被擱置在一旁;但是道德性的律法,在所有時代和世界的各個時期,都是對所有人永遠有約束力的,詩119:160(你話的總綱是真實。你一切公義的典章是永遠長存。)

8: 神要求人要完全遵守這種律法嗎?
答:是的;因為對那些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人,有一種咒詛發出,加3:10(凡以行律法為本的,都是被咒詛的。因為經上記着,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,就被咒詛。)

9: 為何用不遵守律法來表達罪的本質?
答:要讓我們知道,自從墮落以來我們的本性本身是罪惡的,賽1:5-6(你們為什麼屢次悖逆,還要受責打嗎?你們已經滿頭疼痛,全心發昏,從腳掌到頭頂,沒有一處完全的。竟是傷口,青腫,與新打的傷痕。都沒有收口,沒有纏裹,也沒有用膏滋潤);我們現在沒有了我們被創造的時候所擁有的原本的義和聖潔,創6:5(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,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);從神聖的律法偏離,甚至忽略律法所要求的,就是和犯它所禁止的一樣,都是犯罪,賽43:22(雅各啊,你並沒有求告我。以色列啊,你倒厭煩我。)

10: 為什麼罪被稱為違背律法?
答:因為律法是我們一切行動的界限。我們什麼時候犯罪,我們就是打破了神為我們設立的界限和限制,因此要落在律法的咒詛之下,傳10:8(挖陷坑的,自己必掉在其中。拆牆垣的,必被蛇所咬);加3:10(凡以行律法為本的,都是被咒詛的。因為經上記着,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,就被咒詛。)

11: 神的律法延伸管轄罪在人心中起初的運作嗎?
答:是的。因為使徒說,羅7:7 —— “非律法說,不可起貪心。我就不知何為貪心。”

12: 有多少種罪?
答:兩種,原罪和本罪。

13: 你如何理解原罪?
答:我們本性的罪被稱為原罪,因為我們是 “在罪孽里生的。在我母胎的時候,就有了罪,” 詩51:5;因為它是人的第一件罪,是一切本罪的原本和源頭,太15:19(因為從心裏發出來的,有惡念,兇殺,姦淫,苟合,偷盜,妄證,謗讟。)

14: 你如何理解本罪?
答:在思想,言語或行為上與律法不符或違背的任何事情,約一3:4(凡犯罪的,就是違背律法。違背律法就是罪。)

15: 本罪可以怎樣劃分?
答:可以劃分成為忽略的罪和作為的罪。

16: 什麼是忽略的罪?
答:就是忽略,或者忘記去行律法所要求的善,雅4:17(人若知道行善,卻不去行,這就是他的罪了。)

17: 什麼是作為的罪?
答:就是行律法禁止的事,詩51:4(我向你犯罪,惟獨得罪了你,在你眼前行了這惡,以致你責備我的時候,顯為公義。判斷我的時候,顯為清正。)

18: 每一件罪都是致死的嗎?
答:是的,在它自己的本性上是的,羅6:16,21,23(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,順從誰,就作誰的奴僕嗎?或作罪的奴僕,以至於死。或作順命的奴僕,以至成義;因為你們作罪的奴僕的時候,就不被義約束了;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。惟有神的恩賜,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里乃是永生)—— “罪的工價乃是死。”也可以看:林前15:56(死啊,你得勝的權勢在哪裡?死啊,你的毒鈎在哪裡);加3:10(凡以行律法為本的,都是被咒詛的。因為經上記着,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,就被咒詛。)

19: 所有的罪都可以因着恩典得到赦免嗎?
答:因着基督的血所有的罪都可以得到赦免,只有一件除外,就是干犯聖靈的罪,太12:31-32(所以我告訴你們,人一切的罪,和褻瀆的話,都可得赦免。惟獨褻瀆聖靈,總不得赦免。凡說話干犯人子的,還可得赦免。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,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);可3:28-29(我實在告訴你們,世人一切的罪,和一切褻瀆的話,都可得赦免。凡褻瀆聖靈的,卻永不得赦免,乃要擔當永遠的罪。)

20: 什麼是干犯聖靈的罪?
答:它是指:人藉着聖靈普遍的影響或運行,對福音宣講的真理有了明白的確定,對真理有某種的認同之後,用一種褻瀆的背道,對基督,和藉着他得拯救的故意的,惡毒的,和公開表示的拒絕,來6:4-6(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,嘗過天恩的滋味,又於聖靈有份,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,覺悟來世權能的人,若是離棄道理,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。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,明明的羞辱他);並來10:26-27(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,若故意犯罪,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,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人的烈火);約一5:16(人若看見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,就當為他祈求,神必將生命賜給他。有至於死的罪,我不說當為這罪祈求);可3:29,30(凡褻瀆聖靈的,卻永不得赦免,乃要擔當永遠的罪。這話是因為他們說,他是被污鬼附着的。)

21: 為什麼這罪被稱為褻瀆聖靈,太12:31(所以我告訴你們,人一切的罪,和褻瀆的話,都可得赦免。惟獨褻瀆聖靈,總不得赦免)?
答:因為它蔑視,責備地講論,反對聖靈在話語里對基督的見證。它直接的企圖是詆毀他的榮耀,使他的真理和道路蒙羞,因此被稱作 “明明的羞辱他”, 來6:6(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,明明的羞辱他。)

22: 這種罪的對象,它所直接攻擊的是誰?
答:是在福音啟示中表明出來的基督,和藉着他的救恩。因為它是 “人踐踏神的兒子,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,”來10:29(何況人踐踏神的兒子,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,又褻慢施恩的聖靈,你們想,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。)

23: 這可怕的罪有什麼樣的舉動?
答:故意拒絕,頑固抵擋福音的真理;惡毒蔑視基督教和承認相信它的人,有時候參与對他們的惡毒的迫害;和一切完全並最終背叛真道的各樣果子和伴隨而來的事情。

24: 這種罪在什麼時候犯的?
答:在一個人“嘗過神善道的滋味,覺悟來世權能,”后所干犯,來6:5(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,覺悟來世權能的人)。

25: 為什麼說“惟獨褻瀆聖靈,總不得赦免”,太12:31?
答:並不是因為耶穌血的功效不能清潔這罪,而是因為它藐視為罪唯一的犧牲,和赦免之道;唯有耶穌的名“在天下人間,沒有賜下別的名,我們可以靠着得救,”徒4:12,它藐視拒絕耶穌的名,來2:2-3(那藉着天使所傳的話,既是確定的,凡干犯悖逆的,都受了該受的報應。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,怎能逃罪呢?這救恩起先主親自講的,後來是聽見的人給我們證實了。)

26: 一個人怎樣可以確信他沒有犯這種罪?
答:如果他擔心他犯了這種罪,或有絲毫的對自己不信的擔心,或者有任何的藉着基督得拯救的願望,滿足於成為他豐富恩典的虧欠者,他就可以很肯定這件罪不落在他身上。

27: 關於罪的本性,概括來說我們可以學習到什麼樣的功課?
答:就是它是惡極的,是一切邪惡中最大的,羅7:13(既然如此,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嗎?斷乎不是。叫我死的乃是罪。但罪藉着那良善的叫我死,就顯出真是罪。叫罪因着誡命更顯出是惡極了);因此,人被棄絕任憑在罪中就是這世界上最嚴厲的審判了,結24:13(在你污穢中有淫行,我潔凈你,你卻不潔凈。你的污穢再不能潔凈,直等我向你發的忿怒止息);從中被解救出來是最大的憐憫,太1:21(他將要生一個兒子。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。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里救出來。)